美国公民入籍一般分为以下程序:1. 资格审核﹔2. 填写表格﹔3. 向移民局递交申请材料﹔4. 打指纹﹔5. 面试﹔6. 宣誓成为公民。在资格审核阶段,一般要求年龄在18岁以上,且拿到美国绿卡后满五年(若和公民结婚则要求满三年);如果有犯罪记录,应在该记录出现五年以后才能申请。其他条件包括一定的英语听说读写能力、和良好的品行。
要想顺利地申请公民入籍,就应该注意以下几点:
第一:表格要认真、如实地填写。比如,N-400要求所有空白都必须全部用大写字母填写,每页右上方要写明申请人的A号码。可不少申请者甚至律师,在填写表格时先不认真查看要求,没有按照表格的要求认真填写,导致申请递交后被无限期地漠视和搁置。此外,要求诚实地填写和回答每个问题,比如最近五年来居住过的地址、工作过的单位、出入美国记录、所有的犯罪记录、被逮捕记录、被判刑记录、坐牢记录。这些都必须一一如实填写,特别是犯罪记录。有的人认为自己的犯罪记录已经请律师帮忙炸掉了,所以可以侥幸不填。殊不知,炸掉的只是在州法庭上的记录,而在移民局,任何犯罪记录都是永久记录在案、清除不掉的。您在州法庭将其炸掉了也没用,还是必须如实填写。否则,移民官会认为您表格填写不实、人品差劲,那么您的申请也就自然会被否定、或者被无限期地搁置起来,无人问津,也不让查询。
第二:证据要充足。有犯罪记录的申请者,为了给移民局解释您的犯罪记录是情有可原的,是事出有因的,那么一定要出示非常充足的、有说服力的、直接或间接证据,包括法庭判决书、证人证词、医院证明等等。
第三:表述要完整。一个完整的申请,包括表格、证词,以及给移民局的详细说明。这应该由专业律师来写,而且表述要严谨、清晰、完整,要将每个犯罪记录都解释得清清楚楚,让移民官能理解、谅解、和接受。表述的内容要有根有据,不能凭空捏造。
第四:公民考试前要认真准备。通常,移民官都会按照最新颁布的那100道考题,随机抽样但又毫无修改地提问。所以,只要把那100道题背得滚瓜烂熟,肯定是可以通过的。
第五:考试当天,一定要带齐所有证件。凡是入籍申请材料的原件,包括绿卡、护照、驾照、结婚证、出生证等,都应带上,以备检查。第六:面试当天的打扮着装十分重要。一定要着装大方、严肃、整洁、干净,以示对移民官的尊重。
第七:面谈结束时,应彬彬有礼地感谢移民官,显得不卑不亢,既有自尊又有礼貌。不需要像日本人那样深度鞠躬,更不要泪流满面、稀汤拉水的乞求移民官批准您的申请。